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技术文章 > 纺织织物 燃烧性能 45°方向 损毁面积和接焰次数测定

纺织织物 燃烧性能 45°方向 损毁面积和接焰次数测定

发布时间:2014/4/4 23:15:55    阅览次数:3815

 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
 本标准规定了纺织织物45°方向燃烧性能测定方法。
 本标准A法适用于纺织织物在45°状态下的损毁面积和损毁长度测定,B法适用于纺织品在45°状态下受热熔融至规定长度时接触火焰次数的测定。
2 引用标准
 GB 5457 纺织品及纺织制品的燃烧性能 词汇表
 GB 6529 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
3 术语
3.1 续燃时间
 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,移开[点]火源后材料持续有焰燃烧的时间(亦称有焰燃烧期)。
3.2 阴燃时间
 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,当有焰燃烧终止后,或者移开[点]火源后,材料持续无焰燃烧的时间(亦称阴 燃期)。
3.3 损毁长度
 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,材料损毁面积在规定方向上的最大长度。
3.4 损毁面积。
 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,材料因受热而产生不可逆损伤部分的总面积。包括材料损失、收缩、软化、熔融、炭化、烧毁及热解等。
4 原理
 A法;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,对45°方向纺织试样点火,测量织物燃烧后的续燃和阴燃时间、损毁面积及损毁长度。
 B法: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,对45°方向纺织试样点火,测量织物燃烧距试样下端90mm处需要接触火焰的次数。
5 试验操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
 纺织品的燃烧会产生影响操作人员健康的烟雾和有毒气体,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净化试验场所,以消除烟雾和烟尘。
6 设备和材料
6.1 燃烧试验仪(见图1)
 用不锈钢制成的、前面装有玻璃门的直立长方形燃烧箱,箱顶与箱边侧均有通风孔,箱内能固定放置试样夹,使试样夹成45度角。
6.2试样夹
 A法:试样夹持器(见图2)由二块厚2.0mm,长490mm,不锈钢框架组成,其内框尺寸为250 mm×150mm。
 B法:试样支承螺线圈(见图3) 直径为0.5mm硬质不锈钢丝,绕制成内径为10mm,线与线间距为2mm,长150mm的线圈。
6.3 气体点火器(如图4) 无空气进口。 
6.4 气体
 工业用丙烷或丁烷气体。
6.5 点火器记时装置
 用来控制和测量对试样的点火时间,精确度为0.1 s。
7 试样
7.1 试样尺寸
 A法 每块试样的尺寸应为330mm×230mm,长的一边要与织物的经向或纬向平行。
 B法 每块试样长100mm,质量为1g,长的一边要与织物的经向或纬向平行。
7.2 试样数量
 A法 每一样品,经、纬向各取3块,若织物两面不同,需另取一组试样,分别对两面试验。
 B法 每一样品经纬向各取5块。
7.3试样的调湿
7.3.1 试样在20土 7.3.1试样在20c±2%和65%±2%的标准大气中平衡,放置8~24h(视织物厚薄而定),然后取出放
入密封容器内。
7.3.2 若试样不怕受热影响,则可在烘箱里于105±3℃干燥不少于1 h,然后在干燥器中至少冷却 30 min。
7.3.3 在有关各方商定的其他大气条件中调湿。
8 试验步骤
8.1 A法试验步骤
8.1.1 在温度为10℃~30℃和相对湿度为15%~80%的大气条件下进行试验。
8.1.2 点着点火器并预热2min。调节火焰高度使点火器顶端至火焰尖端的距离为45±2mm。
8.1.3 将试样放入试样夹中,并用固定针固定试样,使之不松弛。
8.1.4 将夹好试样的试样夹45°方向放在燃烧试验箱中,点火器顶端与试样表面距离为45mm。
8.1.5 用计时装置控制点火器对试样点火,点火时间为30s,试样从密封容器中取出至点火必须在 1 min以内。
8.1.6 观察和测定续燃和阴燃时间,记取至0.1 s。
8.1.7 打开试验箱,取出试样夹,卸下试样,待试样移开后,应清除试验箱中的烟、气及碎片,再测试下一个试样。
8.1.8 用求积仪测定损毁面积,测量损毁长度。
8.2 B法试验步骤
8.2.1 在温度为1O℃~30℃和相对湿度为15%~80%的大气条件下进行试验。
8.2.2 点着点火器并预热2min,调节火焰高度在未安装支承螺线圈的情况下为45±2mm。 
8.2.3 将试样迅速卷成圆筒状塞入试样支承螺线圈中。
8.2.4 将试样支承螺线圈45°方向放在燃烧试验箱中,并调至试样最下端与火焰接触。
8.2.5 对试样点火,当试样熔融、燃烧停止时,重新调节残存的试样,使之最下端与火焰接触,反复进行这一操作,熔融燃烧距试样下端90mm处时为止。
8.2.6 记录试样熔融燃烧到90mm处所需接触火焰的次数。
8.2.7 打开试验箱,取出试样支承螺线圈,去掉残留物,清除试验箱中的烟、气,再测下气个试样。
9 试验报告
 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:
9.1 说明试验是按本标准进行的,如有改变,应说明细节;
9.2 试样名称及规格;
9.3 试样调湿条件;
9.4 试验时的环境温湿度;
9.5 报告中A法所列损毁面积、损毁长度、续燃时间、阴燃时间,应为各个试样的平均值,同时附列各个试样的实测值。B法的接焰次数为各个试样的平均值,同时列出各个试样的实测值。
9.6 损毁面积(cm2)和损毁长度(cm)计算至小数点后一位。
 续燃时间和阴燃时间计算至0.1s。
 接焰次数计算至整数;
9.7 点火器及热源种类;
9.8 燃烧特征,如炭化、熔融、收缩、卷曲等;
9.9 试验日期及人员。
附 录 A
厚型纺织品燃烧性能测定--45°法
(参考件)
 
A1 本方法适用于采用本标准中的A法点不着的厚型纺织品。
A2 本方法中点火器采用大喷嘴点火器(如图A1所示)。火焰高度为65mm,点火器顶端与试样表面距离为65mm,点火时间为120s。其他部分均按照本标准中的A法。
 
 
附 录 B
使 用 仪 器
(参考件)
 
B1 本标准推荐使用YRS-1型纺织品燃烧试验仪。
B2 凡符合本标准测试原理、能达到相同效果的其他仪器,亦可使用。
 
附加说明:
 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科技发展部提出。
 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。
 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标准化研究所、天津进出口商品检验
 
在线客服